一、商标补证请求简要说明
《商标注册证》丢失或许破损的,商标注册人应向商标局提出补发商标注册证请求,及时请求补发。
二、商标补证请求处理路径
(一)托付在商标局存案的商标署理组织处理。
(二)请求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处理(请求人也可到商标局驻中关村国家自立立异示范区办事处处理,办事处地址为: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36号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二层登记注册大厅)。 三、商标补证请求处理过程 (一)托付商标署理组织处理的,请求人能够自愿挑选任何一家在商标局存案的商标署理组织处理。一切在商标局存案的商标署理组织都发布在“署理组织”一栏中。 (二)请求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来处理的,请求人能够依照以下过程处理:
预备请求书件→在商标注册大厅受理窗口提交请求书件→在打码窗口打码→在交费窗口交纳请求规费 四、商标补证规费的交纳 请求按种类收费,一个种类补发商标注册证规费为1000元人民币。
托付商标署理组织处理的,商标局从该商标署理组织的预付款中扣减规费。 五、商标注册证的收取 《商标注册证》丢失的,如补证请求书件完备并符合规定,经审查核准后,商标局在《商标公告》上刊登丢失声明,宣布《收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》;《商标注册证》破损的,请求人在提交补发请求时应将《商标注册证》交回商标局,如补证请求书件完备并符合规定,经审查核准后,商标局宣布《收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》。 (一)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处理的,请求人收到商标局的《收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》后,应依照通知请求及时到商标注册大厅收取《商标注册证》。因各种因素没有收到《收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》的,到商标注册大厅收取《商标注册证》时应提交以下书件: 1.商标注册人经盖章或许签字承认的身份证明文件(营业执照副本、身份证等)复印件; 2.领证单位介绍信; 3.领证人身份证及复印件(原件经比对后退还)。
(二)托付商标署理组织处理的,商标局将《商标注册证》邮寄给该商标署理组织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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