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商标异议》办理流程、步骤及材料
发布人:管理员 发布时间:2016-03-08 点击:167
一、主体资格
提出贰言请求应契合《商标法》第三十三条规则的主体资格。对开始审定布告的商标,在先权利人、好坏关系人以为违背《商标法》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、第十五条、第十六条第一款、第三十条、第三十一条、第三十二条规则的,或许任何人以为违背《商标法》第十条、第十一条、第十二条规则的,自布告之日起三个月内,可以向商标局提出贰言。
二、处理路径
向商标局提出贰言请求有以下两条路径:
(一)托付在商标局存案的商标署理组织处理。
(二)贰言人自个处理。贰言人自个处理商标贰言请求有两条路径:
1.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处理(请求人也可到商标局驻中关村国家自立立异示范区办事处处理,办事处地址为: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36号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二层挂号注册大厅);
2.经过邮递书件处理,可以经过邮局以挂号、特快专递或别的快递方法寄送处理(地址: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南街1号 我国商标大楼 收发室。邮编:100055)。
三、请求书件的预备
(一)应提交的书件
1.商标贰言请求书,可从我国商标网(http://sbj.saic.gov.cn)下载;
2.明晰的贰言理由、现实和法律依据,并附有关依据资料,贰言理由书应有贰言人的签字或加盖公章;
3.被贰言商标开始审定布告的复印件(可从我国商标网下载);
4.经贰言人盖章或许签字承认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(包含作为在先权利人或好坏关系人的证明文件、营业执照或别的身份证明文件)复印件。
5.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处理的需供给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。
6.托付商标署理组织处理商标贰言请求的,提交商标署理托付书。署理托付书应载明署理人署理权限、署理事项及授权日期。同一署理人不能在同一商标贰言案子中一起署理贰言两边当事人。
(二)具体要求
1.一份商标贰言请求只能对一个开始审定的商标提出贰言,商标贰言请求书及有关依据资料应提交一式两份,编列依据目录及页码并装订成正副本。
2.处理商标贰言请求及有关事宜应当运用中文。贰言请求书应当打字或打印,别的书件可以用钢笔、签字笔填写,但应当笔迹整齐、明晰。有关依据资料内容为外文的,应供给对应的中文翻译件。
3.应准确、标准、逐项填写商标贰言请求书,并在“请求人章戳(签字)”位置加盖与贰言请求人名义一样的印章或签名。
四、商标贰言缴费
商标贰言费用按所提贰言的种类收取,每个种类1000元人民币。
(一)托付商标署理组织处理贰言请求的,贰言费用从该商标署理组织的预付款中扣减。
(二)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处理贰言请求的,在商标注册大厅的缴费窗口交纳贰言费用。
(三)经过邮递处理贰言请求的,应当经过银行信汇、电汇方法交纳费用。具体要求如下:
1.收款人: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
2.开户银行:中信银行北京富力支行
3.帐号:7111410182600018867
4.汇款用途:对×××××××号商标的贰言费用
5.汇款人称号必须与贰言人名义一样。
6.应将汇款单复印件连同贰言请求书同时送交商标局。
五、注意事项
1.贰言人只能在贰言时期内对经商标局开始审定登载在《商标布告》上的商标提出贰言。贰言期为3个月,自开始审定布告次日起算。贰言时期的最终一天是法定节假日的,可以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。
2.贰言人向商标局提交贰言请求的日期:直接递送的,以递送日为准;经过邮递的,以寄出的邮戳日为准,邮戳日不明晰或许没有邮戳的,以商标局实践收到日为准;经过邮政公司以外的快递公司递送的,以快递公司收寄日为准,收寄日不明晰的,以商标局实践收到日为准。但当事人可以提出实践收寄日依据的在外。
3.贰言人提出的贰言应当有明晰的贰言理由、现实和法律依据。贰言理由应当用文字明晰表述,以便于对方当事人辩论和商标局审理。如没有明晰的贰言理由、现实和法律依据,将致使该贰言请求不予受理。贰言请求人需求补充依据资料的,应当在贰言请求书中声明,并应自提交贰言请求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,未声明的视为抛弃提交补充资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