业务领域

  • 商标注册
    专业强大团队,为你品牌保驾护航...
    了解详情 >
  • 专利申请
    专利先行,为企业发展鉴定基础...
    了解详情 >
  • 版权登记
    专业职业,一切交给我们即可...
    了解详情 >
  • 国际商标
    全球商标,我们速度快,服务好...
    了解详情 >
  • 国外公司
    全球公司注册,快速,安全,放心...
    了解详情 >

专利申请

当前位置:主页 > 业务范围 > 专利申请 >
专利许可备案
发布人:管理员 发布时间:2015-03-03 点击:174
 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

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是指专利权人、专利申请人或者其他权利人作为让与人,许可受让人在约定的范围内实施专利,受让人支付约定使用费所订立的合同。

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工作是国家知识产权局为了切实保护专利权,规范交易行为,促进专利实施而对专利实施许可进行管理的一种行政手段。
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五条和国家知识产权局第十八号局长令,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中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生效日起3个月内到国家知识产权局或地方知识产权局办理备案。
对备案审查合格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,国家知识产权局或地方知识产权局将给予备案合格通知书及备案号、备案日期,并将通知书送交当事人。


      必要性  

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的效力:

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是办理外汇、海关知识产权备案等相关手续的证明文件;经过备案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许可性质、范围、时间、
许可使用费的数额等,可以作为人民法院、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进行调解或确定侵权纠纷赔偿数额时的参照。


关于委托代理机构:
     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场所的外国人、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在中国办理合同备案的,应当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;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在国内办理合同备案的,
可以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;由当事人一方办理合同备案的,应当提交对方出具的授权委托书;委托中介机构办理合同备案的,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出具授权委托书。
上一篇:专利变更/转让
下一篇:国内专利维权

联系我们

  334887647@qq.com

  +86 0516-88815299

总部地址:江苏省新沂市行政大厅18号

二部地址:新沂市钟吾路178-10号

ADD:JIANGSU

Q Q:334887647

Q Q:334887647

Copyright © 2010-2016 徐州昊兴 版权所有